
4 集團化管理對ERP系統框架的技術要求
集團化管理在技術上對ERP系統框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主要表現為:
(1)滿足數據共享、靈活的分布式訪問控制、系統安全性和可靠性高的需求。允許集團企業獲取全局決策所需的需求匯總、財務數據匯總、全局庫存分布情況等信息,同時允許成員企業借助ERP系統輔助完成生產進度跟蹤、質量控制、庫存日常事務處理等業務,支持成員企業之間的信息訪問需求(如共享某類庫存信息用于內部采購與存貨調撥等),對外部伙伴的信息共享與訪問控制(如用于VMI等)。
(2)系統要具備良好的可重構、可伸縮性。由于企業集團中的成員企業間具有差異性及互補性,企業集團的組織結構具有柔性及可重組性,要求適應于企業集團的ERP系統各功能組件能夠按需快速重組。由于企業的兼并重組及基于產業群的靈活協作方式,要求ERP系統能夠規模可伸縮、功能可裁減、流程可調整。
(3)集團ERP系統及組件的版本可演化性。集團內各成員企業間有著密切的業務聯系,資源互補,利益共享,并常常發生著各種重組與業務流程的調整,相應地,集團ERP系統也必須進行及時的版本演化以滿足不斷出現的新的需求。集團ERP系統的版本演化包括新功能模塊的添加及調整,基于已有功能組件的系統重構,以及對已有功能組件的基于版本兼容性的適應性演化等多方面的內容。
(4)集團ERP系統(至少一些子系統,如CRM)必須采用B/S架構。B/S架構的應用訪問不受地域限制,且系統維護工作在服務器端完成,具有客戶端零維護、系統升級對終端用戶透明性等特點。
(5)系統具有良好的開放性,提供訪問系統內部服務的API接口以及采集外部數據的接口設施,方便與其它應用(如:產品創新系統、制造系統等)的數據交換,以及與第三方系統銜接以支持業務協同。
5 結束語
本文分析了集團化管理對ERP系統的功能需求,進而提出了一個面向集團版ERP系統的組件框架。本文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如:對集團層面管理特點的分析尚不夠深入,所提出的組件框架也比較簡單,對集團層ERP與成員企業層ERP功能組件之間的關系也有待進一步明確等,這也是我們后續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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