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將正式施行,如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如何加大政務資源整合力度,明確信息公開范圍?如何完善信息公開渠道,有效維護公民權利?如何形成信息公開的監督機制,加大保障力度?等等一系列問題,都是具有信息公開主體義務的各級行政機關、公共事務職能機構亟待解決的問題。
作為中國最大的搜索和內容管理技術提供商,北京拓爾思(TRS)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入總結、研究新形勢下政府信息公開法律法規和建設需求的基礎上,推出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服務平臺,用于構建完整的、創新的政府信息公開、交換、服務體系。
一、《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影響和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從信息公開的基本原則、公開主體、公民權利、信息范圍、方式和程序、監督和保障等六個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有利于強化行政機關信息公開的職責,有利于明確信息公開范圍、暢通公開渠道,有利于完善公開的監督和保障機制。
規定政府公開信息的基本原則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各級政府部門要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并指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條例同時規定,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
賦予公民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
《條例》還有一個亮點,就是賦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請求權。《條例》規定,除了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有關政府機關對于其申請要求應當做出答復。
規定政府信息的公開主體和內容
《條例》規定的政府信息公開主體主要是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這兩類主體是政府信息的擁有者,也是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承擔者。此外,教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醫療衛生、計劃生育、公共交通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在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也制作、獲取了大量社會公共信息。公開這些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公共信息,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獲取信息、利用信息的合法權益。
明確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
《條例》明確了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范圍。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一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二是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三是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四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各行政機關要按照上述要求,確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
規定了政府公開信息的多種方式
《條例》要求行政機關根據實際,采用多種方式公開政府信息。一是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二是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協調機制;三是行政機關應當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政府信息;四是各級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為公民等查閱、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五是行政機關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等場所、設施,公開政府信息;六是行政機關應當編制、公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并及時更新。
明確了監督和保障制度的建設要求
《條例》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和保障制度的建設要求。一是各級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負責對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是各級行政機關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四對于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舉報并應予調查處理等。
二、政府新型信息公開體系的建設需求
政府新型信息公開體系由資源層、編目層、渠道層和保障層四個層面組成。其中資源層是基礎,編目層是樞紐,渠道層是發布和申請信息的窗口,保障層是支撐。推進政務信息公開,需要做好各個層面的協調和建設力度。
資源層
資源層包含了所有的政務信息資源,是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源泉。政務信息資源是指政府在行政過程中產生、收集、整理、傳輸、發布、使用和貯存的大量有序化信息的集合,為政務公開、業務系統、輔助決策、公共服務等提供信息支持。
編目層
編目層是連接信息公開內容和公開渠道的橋梁,它包含了公開指南和目錄。信息公開指南是指政府機關處理信息公開事務的對外說明和服務承諾,它進一步明確了政府部門信息公開的范圍和內容,為公眾獲取政務信息提供了基本的幫助服務。信息公開目錄是政府機關對外公開政府信息的總匯編和公開內容的索引,科學的分類目錄能提高信息公開的效率和維護保障的質量,是提高公開規范性的關鍵因素。
渠道層
渠道層是公眾獲取政務信息的通道。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渠道層應當包含主動公開和申請公開兩種類型。其中,主動公開主要發布《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規定的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重點公開的政府信息;申請公開渠道則發布主動公開之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國務院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保障層
保障層包括了制度規范和保障工作機制。各級政府部門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結合地方實際研究制定信息公開制度規范,對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提出了更明確、更具體的要求。保障工作機制是順利推進信息公開的組織基礎,完善的保障工作機制應當由政務信息公開領導機構和各部門的維護保障機構組成。
綜上所述,政府新型信息公開體系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同時,就重要性而言,編目是整個信息公開體系的關鍵。通過編目層,政務信息資源實現了科學合理的分類,有利于資源開發利用。同時,編目也為渠道層提供了公開的索引,是公眾查詢、獲取政務信息的“地圖”。編目層將資源和渠道有機的結合在一起,是實現政務信息公開的中心環節,因此,加大編目層的建設和完善是推進政務信息公開的重中之重。
三、TRS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服務平臺的解決之道
TRS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服務平臺以基于元數據的科學管理方法為基礎,全面覆蓋了政府公開信息資源在采集、編目、上報、注冊、審核、管理、發布、檢索、交換、舉報、監督、依申請公開等各個階段的功能需求,為各級政府機構快速建立政府信息資源公開目錄提供了技術保障;同時,該系統的設計充分分析了政府現有資源和信息系統狀況,綜合考慮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具體規定、政府海量信息資源的加工效率、政府信息資源目錄建設標準、以及快速實現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體系的建設等各個因素,有效解決目前各級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建設中面臨的棘手問題,保障了政府新型信息公開體系的建設效率和投資效益。
基于元數據的科學管理方法
TRS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服務平臺是以基于元數據的科學管理方法為基礎。
元數據是數據的數據(Metadata),它從信息內容、載體形態、信息資源集合及其組織體系、管理與服務機制以及過程與系統等方面去描述信息資源的特征和屬性。借助元數據,人們可以采集、組織、識別、定位、發現、評估和選擇信息資源,實現簡單高效地檢索、交換、管理海量數字化信息資源。運用XML標識語言,通過元數據與分類表、主題詞表的結合,可以方便地按應用需要組織信息資源分類目錄、主題目錄和其他目錄,實現對數字資源的導航、檢索、定位和交換服務。
TRS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服務平臺提供了靈活的元數據定義工具,通過規范的元數據、政務分類詞表和主題詞表,將政府信息公開資源進行有機組織,可以方便地根據應用需要按照行業、部門、地域、主題、服務對象、場景服務等使用目的的不同,變換出各種政府信息資源目錄。實際應用中,用戶可以借助任何一種目錄結構,在政府外網形成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為信息公開資源提供識別、導航和定位服務。
有效解決了目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建設面臨的6大問題
(1)如何有效梳理信息公開資源,編制信息公開目錄?
信息公開資源的梳理和信息公開目錄的編制是一個繁瑣和復雜的過程,編制工作在滿足《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同時,必須有利于降低公眾獲取信息的難度、節省用戶的使用成本。為了滿足以上要求,TRS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服務平臺內置了7種分類體系,包括:主題分類、題材分類、服務對象分類、機構分類、信息類型分類、場景分類以及業務分類,政府可以根據需要按照部門、服務對象、服務主題、服務場景等多個角度組織信息公開資源,快速生成信息公開目錄的同時,使得政府可以根據服務對象和服務目的的不同,提供不同的分類導航方式,有效降低公眾獲取信息的難度,節省用戶的使用成本。
(2)如何加速實現海量信息資源的電子化和元數據加工?
目前,政府很大一部分信息已經實現了電子化,但是其散落分布在政府門戶網站、內部辦公系統、OA系統、公文系統等不同的地方,利用人工方式一條條拷貝和錄入,然后逐條人工提取元數據顯然不是一種有效的方法。
TRS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服務平臺采用搜索技術、自動信息抽取和人工校對三者相結合的方式,利用TRS網絡信息雷達系統自動搜索采集的信息公開資源,并借助于TRS 自動信息抽取技術抽取信息的相關元數據,包括發文概述、發文機構、所屬主題等等,自動入庫,進入元數據管理中心進行人工校對,然后審核發布,大大提高了海量信息資源的電子化和元數據加工效率。
(3)如何快速發布政務信息資源,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渠道?
重視發布和申請公開兩類信息公開渠道,建立起政府網站、報紙刊物、廣播電視、手機、信息亭、閱覽室等相結合的多元化公開渠道,逐步實現政務信息隨時隨地的獲取,充分體現公正、公平、便民的信息公開原則,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完善政務信息公開渠道的具體要求。
政府網站已經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TRS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服務平臺建立在TRS WCM內容管理平臺的基礎之上,可以快速地建立起面向政府門戶網站的信息公開目錄應用。
同時,系統還有一個特色功能就是可以將公開信息按照不同的分類(主題、題材、年份等)自動產生成可印刷的紙質書,用戶可以很方便地印刷出類似于指南或者圖書館目錄書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查詢手冊》,存放在圖書館等公共場合或者發放給市民,便于市民查詢。
第三,借助于TRS WCM內容管理平臺的工作流和自定義表單機制,可以在政府網站上快捷的實現依申請公開功能,健全依申請公開渠道,為公眾依法獲取政務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4)如何建立信息的審核監管機制,保證公開信息的安全性?
為了保證公開信息的安全性,建立信息的審查監管機制勢在必行,TRS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服務平臺為審查監管機制的建立提供了強大的技術支撐,包括:用于信息發布審核的工作流引擎,滿足多部門分布式維護的權限管理機制,用于業務處理審計追蹤的統計分析、審計日志功能等。通過這些功能,可有效保障公開信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5)如何在公開目錄的基礎上實現有效的信息共享和交換?
在信息公開目錄的基礎上建立交換原型,實現信息交換和共享,可有效提高政府跨部門、跨行業的業務協同,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社會滿意度,縮短企業、公民在線申請、申辦的時間周期。
TRS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服務平臺在設計之初就充分考慮了:目錄系統和政府網站發布系統的“一鍵式”信息交換需求,如何實現跨部門、跨行業之間“核心元數據”的交換等等問題。通過XML數據規范,底層提供XML輸入輸出接口,系統方便的實現了相關系統之間的數據交換應用。
(6)如何遵循元數據標準、分類標準、編碼標準等標準規范?
目前,國家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建設還沒有標準的規范細則出臺,TRS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服務平臺的分類與著錄規范主要依據GB/T 21063.4《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 第4部分:政務信息資源分類》、GB/T 19486-2004《電子政務主題詞表規則》、GB/T 21063.3-2007《 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第3部分:核心元數據》 等相關標準。同時,TRS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服務平臺的元數據定義、分類、編碼規則都具有良好的擴展性和靈活性,可根據規范細則出臺和用戶的個性化需求進行按需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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