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陽市2013年市區內河清障工程項目施工及監理招標評標結果公示
南陽市2013年市區內河清障工程項目施工及監理于2013年11月27日上午9:00時整(北京時間)在南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第二開標室準時召開開標會議,并在中心五樓第一評標室評標。
一、招標項目名稱及編號
項目名稱:南陽市2013年市區內河清障工程項目
招標編號:HNCJ-13-1101
二、 評審結果
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對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認真評審,推薦中標候選人如下:
施工一標段:
南陽建工集團為第一中標侯選人;
南陽市市政工程總公司為第二中標侯選人;
河南派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為第三中標侯選人。
施工二標段:
河南宏盛建筑有限公司為第一中標侯選人;
河南冠亞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為第二中標侯選人;
安陽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為第三中標侯選人。
施工三標段:
林州建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為第一中標侯選人;
開封豫龍水電工程有限公司為第二中標侯選人;
南陽市市政工程總公司為第三中標侯選人。
施工四標段:
河南派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為第一中標侯選人;
河南冠亞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為第二中標侯選人;
開封豫龍水電工程有限公司為第三中標侯選人。
監理:
河南省萬安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為第一中標侯選人;
河南信禹監理有限公司為第二中標侯選人;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為第三中標侯選人。
三、評標結果公示期
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1月29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河南省城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加蓋單位公章且法人簽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權代表親自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證件(原件)一并提交(郵寄、傳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質疑函接受確認日期作為受理時間。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七部委第11號令: 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號令修改),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出書面投訴。
四、招標代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省城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女士
電 話:0377-61626111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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