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蔡縣人民政府
關于對上蔡縣中心商務區市民公園周邊區域
開發建設項目進行公開競價招商的公告
上政公【2014】1號
根據《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建設投融資工作的意見》(駐政〔2009〕96號)文件精神,上蔡縣人民政府決定對縣城中心商務區市民公園周邊區域開發建設項目面向社會公開進行招商,熱枕歡迎資金實力雄厚、社會信譽良好的法人實體或自然人踴躍報名參與項目建設。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建設內容
(一)投資建設項目概況:
1、廣源路建設工程(秦相大道—通明大道),道路全長1401米,紅線寬度30米,工程概算2000萬元。
2、蔡河大道建設工程(秦相大道—通明大道),道路全長1456米,紅線寬度36米,工程概算2500萬元。
3、祥云路建設工程(和諧大道—天中山大道),道路全長674米,紅線寬度30米,工程概算960萬元。
4、市民公園,占地面積261.71畝,工程概算1.85億元。
項目工程總概算2.396億元
(二)提供出讓地塊情況
1、蘆崗一中西側,和諧大道北側,祥云路東側,廣源路南側,面積約169.65畝住宅用地;
2、和諧大道南側商業帶,東側約31.482畝,西側約27.81畝,合計59.3畝商業用地。
3、秦相大道東側,和諧大道北側,擁翠路西側,廣源路南側地塊,其中商業用地約49.31畝,住宅用地118.9畝。
以上土地面積以實際測繪為準。
二、合作方式與投資商的確定
(一)該項目采取投資商投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BT模式合作,項目建設資金先由投資商墊資,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按有關規定評審后,縣人民政府用約定土地出讓金支付;該項目約定采取招拍掛方式出讓土地420.3畝,基礎地價為商業用地每畝63萬元,住宅用地每畝43萬元;出讓金超出基礎地價部分由上蔡縣人民政府與投資商雙方分成。分成比例通過本次公開競價確定,競價底數為上蔡縣人民政府最低分成50%,政府分成比例最高者競得投資資格。
擬參與競價的投資商須在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2014年1月15日上午8:00至1月24日下午5:00)內,打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指定賬戶1億元人民幣,作為該項目競價保證金。根據競價保證金到賬情況,上蔡縣人民政府將于2014年1月24日組織縣政府辦、發改委、住建局、國土局、財政局、監察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有關負責同志完成公開競價。完畢后,3天內退還未競得人的競價保證金。
(二)投資商若參與商住用地招拍掛時,投資的工程款視同招拍掛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投資商補齊。若投資商通過招拍掛取得土地使用權,在拍得成功后兩個月內辦理完土地使用手續。投資商取得土地后,必須遵照該宗地事先公示確定的各項規劃控制指標進行開發建設。若投資商未拍得宗地,工程竣工驗收后,縣政府按工程評審價支付建設項目工程款。
(三)建設工程造價按《河南省建設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市政、建筑、園林工程2008)及現行計價政策編制預算,財政評審結果下浮5%作為合同款。
(四)施工工程進度款從投資商先期轉入的項目建設保證金中支付,具體撥付方法在施工合同中另行約定。
(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投資商編制竣工決算交給縣財政局,然后由財政局或由財政局委托具有資質的造價咨詢單位在一個月內審核結束,作為結算依據,若有異議可進行仲裁。
(六項目建設資金按照《駐馬店市政府投資項目財政監督管理暫行辦法》(駐政〔2007〕151號)管理。
三、建設項目投資須知
1、投資商按國家規定足額交納所有稅費;
2、投資商根據上蔡縣人民政府提出的指導意見進行項目規劃、設計,提交上蔡縣人民政府核準后實施,投資商同時承擔規劃、設計費用;
四、報名條件:
1、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實體: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授權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④市政工程建設二級及二級以上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如有);⑤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報名時驗原件留復印件。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賬戶:
1、報名時間:2014年1月15日—1月24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上蔡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招標中心(蔡都大道西段南側)
電話:0396—6900615
3、賬戶:
戶名:上蔡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行:駐馬店銀行上蔡支行
賬號:528010012912011
4、公告發布媒體:河南省政府采購網 駐馬店行政服務中心網
特此公告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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