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上午,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市二中院獲悉,該院2012年至2014年共受理民告官行政案件2408件,其中要求信息公開的案件達777件,占32%。近8成民告官案件涉及征地拆遷等城建領域。政府部門敗訴率達3%。
今年5月1日立案登記制開始實施。在5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新《行政訴訟法》中,立案登記被直接寫進了法條,業內人士估計,民告官案件將成為受立案登記制度影響最大的一類案件,可能會使民告官案件出現“井噴”現象。根據二中院的統計,截至昨日,二中院共受理一審告各大部委、區縣政府的案件為65件,是今年前4月受理15件案件的4倍。“按照規定一審后如果上訴,一般要6個月,這就意味著6個月后,二中院受理的民告官上訴案件還要增多。”二中院法官稱。
據二中院統計,該院2012年至2014年共受理民告官行政案件2408件,其中要求信息公開的案件占比最高,達777件,占32%。在要求信息公開的民告官案件中,涉及城建、土地、規劃、公安等18個行政管理領域,其中近8成案件申請公開征地拆遷、城市建設領域的有關信息。區縣政府、國土局及鄉鎮政府被訴數量最多,占比達76%。“要求信息公開的案件已成為行政案件中占比最高的一類。隨著立案登記制的全面實施,該類案件的增幅將會更大。”二中院法官說。
在這些民告官案件中,有25件案件最終結果是政府部門敗訴,敗訴率達3%。這些案件中,有的部分答復與申請內容不對應,或有遺漏的情況,部分行政機關拒絕公開信息,但未說明理由;有的對申請的信息一概不予公開,沒有對其中應該公開的信息作區分處理;有的行政機關則拒收申請人信息公開申請的郵件,以已經移交本機關檔案部門保管為由拒絕公開;還有的對已通過政府網站公開的信息,行政機關告知的查詢網址不能直接查詢到相關信息。
此外,在審理民告官案件中,二中院法官發現,一些老百姓對信息公開法律規定的理解有待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所規定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一些老百姓申請獲取的不是政府信息,而是對行政機關提出政策咨詢、信訪請求,或對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性提出質疑,“導致所提的公開申請或要求的公開方式、步驟不符合或超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法官表示。
二中院法官建議,在提起信息公開申請時,申請人應了解《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于信息公開申請的基本要求,找準信息公開主體,提出信息公開申請時應盡可能詳細地對政府信息的內容進行描述。政府部門也應依法明確公開工作流程,規范公開行為,提高答復的水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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