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深圳一位剛剛當上父親的張先生,本應享受初為人父的喜悅,卻在探望孩子的時候,發現了一個令他們憤怒的事兒。剛剛出生的嬰兒,因為護士的操作不當被燒傷了。而更令張先生一家人生氣的是,孩子被燒傷是在6天以前,但深圳市人民醫院卻沒有及時告知。醫生的解釋是,擔心第一時間告知家屬,容易令他們引起恐慌,耽誤對小孩的救治。
縱橫點評:急人之所急,這家醫院為患者考慮地不可謂不周到,但這樣的理由說出來恐怕連醫生自己心里都打鼓吧?說小了是醫院自私,說大了是侵犯了家屬的知情權。“失之毫厘謬以千里”,小小的隱瞞往往會引發家屬無限的猜忌。在醫患關系已經十分緊張的今天,千萬別再去傷害那份脆弱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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