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室同事盛情邀約吃飯,外科主任應邀赴約,最終離奇失蹤命喪黃泉,警方深入調查揭開真相,發現這起失蹤案背后竟是一樁預謀已久的雇兇綁架殺人案。昨日,晚報記者從昭通市中院獲悉,水富縣云天醫院外科主任曹勇被害案已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彭圣洪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其余5名受雇參與作案的被告人,被判一年半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情回放雇兇綁架殺害同事
去年7月14日,受本科室同事彭圣洪之邀,有“水富第一刀”美譽的水富云天醫院外科主任曹勇,前往水富縣城一餐館和彭及其他同事吃飯,曹勇死后就離奇失蹤,家屬苦尋37天未果后,通過事發前后的種種異常情況,懷疑曹勇被與其有矛盾的彭圣洪設下了“鴻門宴”而遭遇不測。
今年8月5日,曹勇的尸體驚現于重慶市元陽縣長江大橋橋敦處的長江江段。一個月后彭圣洪被水富縣公安局依法刑拘,同年10月10日被逮捕。彭圣洪交代,其曾在去年6月8日、9日兩天邀請曹勇吃飯或玩耍,均被其拒絕,雇兇謀殺計劃由此擱淺。直到7月14日,彭再次邀請曹勇吃飯,毫不知情的曹勇應邀赴約,最終慘遭彭及其所雇幫兇綁架殺害并丟進江里。
據昭通市檢察院的指控書和昭通中院說明:彭圣洪因與曹勇在工作中有矛盾(即自己的外科主任職務被曹勇取代后覺得沒面子,還一直生活和工作在曹勇耀眼的光環下),便產生報復念頭,并出13萬元請謝上波找人幫其綁架曹勇。案發當天,彭請曹勇及其幾個同事吃飯后,獨自開車帶曹勇行駛到高速公路上,此時謝已邀約了劉垚欣、史利強、奉晗洋、楊忠云按事先約定,在高速路上將彭駕駛的車輛攔停,再上車將曹勇捆綁并放置于彭的車上后離開。隨后,彭將曹勇及其隨身攜帶物品等丟入金沙江致曹勇死亡。
一審判決判死刑后被告提起上訴
今年8月20日,昭通中院在水富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日前,昭通中院對該案作出了一審判決:彭圣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民事部分賠償被害人曹勇的家屬3萬元,其余5名被告人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駁回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其他訴訟請求;判處被告人謝上波有期徒刑3年,判處被告人劉垚欣、史利強有期徒刑兩年,判處被告人奉晗洋、楊忠云有期徒刑18個月。
一審判決后,被告人彭圣洪不服判決,提出了上訴。本報將繼續關注。
記者申時勛攝影報道(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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