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甘退休張浩/漫畫
2014年12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法院對該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原院長丁守寶貪污、受賄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丁守寶上訴,維持杭州市江干區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兩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25萬元的一審判決。至此,這起由杭州市江干區檢察院立案偵查并提起公訴的職務犯罪案件畫上了句號。
不甘心平淡退休
2001年8月,丁守寶擔任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中心(2008年更名為浙江省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以下簡稱“特檢院”)院長時,特檢院只是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下屬的一家小小的事業單位。到2013年7月丁守寶退休時,特檢院已經發展成為“全國質檢系統先進集體”。在丁守寶帶領下,短短十幾年時間,特檢院從當時只有兩三個部門60個人的小單位發展成為擁有300多個人、17個下屬部門的先進單位,下屬的罐車所業務從每年的200萬元增至1200萬元。
在丁守寶看來,特檢院這些成績的取得,很大一部分是他的功勞。2011年初,眼看著還有兩年就要退休,丁守寶有些不甘心。正在這時,他趕上了一次機會,政府鼓勵開辦民辦非企業。民辦非企業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丁守寶想到了一個既能讓他退休后繼續當院長又能賺錢的辦法。
2011年6月,在丁守寶一手策劃下,由其親戚、朋友作為法定代表人的兩家公司出資贊助,成立了民辦浙江聯合應用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浙聯院”),他擔任院長,法定代表人寫的是他的朋友瞿某的名字。實際上,這兩家公司所謂的贊助款都是丁守寶出的,也就是說,浙聯院就是丁守寶出資創辦的。
三種手段貪污公款
浙聯院成立后,因為沒有業務,經營曾一度較為困難,為了讓浙聯院迅速發展起來,成為特種設備檢測領域有影響力的單位,丁守寶開始想辦法“創收”。
移花接木。2011年6月,特檢院承接了某公司委托研發壓力管道數字化管理系統開發及應用技術的項目,其中軟件開發費60萬元、硬件采購費40萬元、安裝調試費20萬元。在項目研發過程中,丁守寶指使特檢院科研所所長劉富君與其熟人呂某開辦的精益公司負責人簽訂虛假的軟件開發合同。合同簽訂后,精益公司又分別于同年9月25日、12月15日與浙聯院簽訂虛假技術開發合同。之后,特檢院將該項目中的60萬元軟件開發費用分兩筆轉賬至精益公司賬上,精益公司扣除相關稅費后將55.38萬元轉到了浙聯院賬戶上。
李代桃僵。2011年6月,特檢院承接了某煤氣有限公司9輛移動式槽罐車承壓罐體檢測項目,但未簽合同。檢測完成后,由于浙聯院的相關手續沒有完全辦好,丁守寶吩咐特檢院下屬常壓容器與罐車檢驗所所長陳忠明暫時不收這筆錢。同年11月,二人以浙聯院開的發票交煤氣公司入賬,該筆檢測費11.7萬元直接匯至了浙聯院賬戶。
偷梁換柱。2012年1月初,經與易達公司負責人商談,丁守寶同意承接易達公司委托的對斜掛式無障礙升降平臺進行檢測試驗業務,因該檢測尚未有明確標準,丁守寶指定特檢院電梯檢驗所承擔該檢測任務,并與科研所摸索著做。之后,丁守寶指使劉富君偽造以浙聯院為檢測主體的虛假合同,與易達公司簽訂了技術開發合同,使該筆檢測費用13萬元直接匯入浙聯院賬戶。
大量證據揭穿謊言
通過上述手段,丁守寶將由特檢院做的項目和應當收取的費用轉為浙聯院的收入。浙聯院本屬公益性組織,而非營利性企業,其收入不能用于分紅,但丁守寶卻把它當成自己的個人企業,用于營利,且為其妻兒支付生活、辦公費用。
案發后,面對杭州市江干區檢察院辦案人員的訊問,丁守寶辯解說,他確實利用其他兩家公司“贊助”開辦了浙聯院,但是從來沒有拿過浙聯院的錢。然而,辦案人員了解到,丁守寶所說的兩家公司,一家沒有實際運營,一家由其妻子實際管理,且與特檢院業務有交叉。同時,多名證人均證實,浙聯院實際由丁守寶掌控,其多次隨意支出浙聯院資產,用于個人和家人的開銷。
最終,在大量的證據面前,丁守寶承認利用浙聯院貪污特檢院檢測費共計人民幣84.7萬元的事實。在辦案人員的教育下,他還主動供述了收受他人所送賄賂共計人民幣20萬元、美金3000元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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