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1日,中國青年報刊發《華南師大原外聘專家質疑科研經費遭挪用》,華南師范大學引進的“千人計劃”教授烏爾夫·萊昂哈特質疑其研究經費遭挪用。
萊昂哈特此前對中國青年報記者稱,華南師范大學光及電磁波中心(以下簡稱“光電中心”)將其廣東省“領軍人才”項目的500萬元專項科研經費購買了其他設備。
華南師范大學近日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回應此事,否認“挪用經費”一說。
光電中心稱,萊昂哈特所申請的廣東省“領軍人才”項目是一個團隊項目。按照廣東省引進“領軍人才”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工作經費由用人單位根據領軍人才在研項目的實際需要,與“領軍人才”共同研究確定工作經費的安排使用。學校對工作經費人民幣500萬元實行專項管理。
根據光電中心提供的廣東省“領軍人才”項目申請書,中國青年報記者看到,萊昂哈特所申請的項目的主要研究內容包括三個方面:(1)基于變換光學的新型超分辨率成像技術開發;(2)基于變換光學的寬帶電磁隱身技術研發;(3)基于變換光學的新型人才高效吸波材料及相關器件研發。
廣東省“領軍人才”項目在北京的現場答辯中,由萊昂哈特本人進行了申請項目的英文陳述與回答評委問題環節。在項目介紹的演示文件中,該團隊由萊昂哈特領銜,成員至少7人以上。
光電中心稱,根據廣東省“領軍人才”財政資金使用有關規定,萊昂哈特項目工作經費的預算主要用于人員費、設備費、出版文獻信息費、會議差旅費、能源材料費、試驗外協費、項目管理費。
其中,設備費預算列支為270萬元,主要包括光譜分析系統、中紅外光譜儀、服務器等。到目前為止,專項工作經費的使用嚴格按照上級經費管理規定以及預算執行,經費已使用998964.35元,其中790043.70元用于購買在預算中列出的相關設備,208920.65元用于萊昂哈特本人及其邀請人員的差旅、補助及郵費。
2014年1月15日,萊昂哈特向華南師范大學及光電中心寄去終止函。光電中心的多名相關教授與工作人員均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收到終止函時“感覺非常突然,之前的合作一切都很順利”。之后,學校通過郵件希望與萊昂哈特協商處理與面見,繼續合作,遭到萊昂哈特拒絕。
2014年3月25日,萊昂哈特再次去函重申已終止合同。6月26日,學校同意正式解除聘任合同。
“在學校與烏爾夫·萊昂哈特終止聘用合同后,經上級部門考核,同意終止烏爾夫·萊昂哈特的廣東省‘領軍人才’項目,未使用款項4001035.65元按上級要求返回省財政。”光電中心稱。
在雙方產生分歧的合同一項,光電中心向中國青年報記者提供了與萊昂哈特簽訂的兩份合同。
記者看到,工作時限一欄,中文為“乙方每年在華南師范大學工作3個月并保證每年另有3個月在中國廣州以外的地方繼續指導在華南師范大學展開的工作,這樣,總共時間可達到六個月(為華南師范大學工作時間,具體如何分段將由乙方與甲方用人單位每年商定),以確保合同中規定的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其英文版本的翻譯,規定了“乙方每年在華南師范大學工作3個月;另,乙方需在中國廣州以外的地方繼續指導在華南師范大學展開的工作,不超過3個月”,但沒有“總共時間可達到6個月”這一句。
對于“千人計劃”項目的50萬元補助,華南師范大學稱:“學校收到上級補助撥款后,按規定于2012年12月7日一次性全額匯入萊昂哈特的銀行個人賬戶。2013年1月12日至18日,萊昂哈特來學校工作期間,與光電中心討論補助款的使用方式問題。2013年2月20日,萊昂哈特自行將該筆資金轉回光電中心。目前,該筆資金暫存于學校。”
對于萊昂哈特所懷疑的廣東省“領軍人才”項目補助100萬元的稅費問題,光電中心稱,此項補助由省財政直接撥款,為稅后100萬元。
萊昂哈特曾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質疑華南師范大學的虛假宣傳,“華南師范大學將我在《自然》的‘新聞和觀點’版塊上寫了一篇文章列為學校在《自然》上的第一篇研究成果,但這只是一篇對他人的研究的新聞觀察。”
華南師范大學對此回應,在與萊昂哈特溝通后,校方已將此新聞從主頁上撤下。
本報廣州11月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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