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莞全面深化環評審批改革,將對特定范圍內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管理豁免,并推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
日前,東莞市環保局向全市各鎮街環保部門發出通知,從6月15日開始對未列入當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且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不存在噪聲廢氣擾民、沒有明顯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態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將原則上不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范疇。納入豁免名錄的建設項目可以不辦理環評審批手續。
環評備案替代環評審批是此次改革的另一大亮點。
東莞市環保局項目審批科相關負責人5月5日告訴記者,若建設、運營過程中發生污染環境行為、或發現備案項目存在漏報、瞞報相關信息,環保部門將依法給予查處。 (記者黃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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