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鄭州4月28日電(記者宋曉東)近日,針對河南鹿邑男子肖建鵬疑因舉報派出所所長被注銷戶口一事,河南省公安機關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鹿邑縣公安局因肖建鵬在補錄戶口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依規定對此注銷。此外,被舉報所長王楓從未在試量派出所工作過,與“肖建鵬”戶口注銷無直接關系。鑒于在“肖建鵬”戶口補錄過程中存在調查不細致、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鹿邑縣公安局已對4名民警進行相應處分。
據調查,肖建鵬真實姓名為肖欠朋,籍貫為江西省樟樹市臨江鎮仰山村肖家渡組,公民身份號碼為362223197310064714。1999年,肖欠朋與鹿邑縣試量鎮村民曹某結婚后,一直在鹿邑縣做生意。2007年4月13日,肖欠朋以戶口漏登為名,在鹿邑縣公安局試量派出所申請補錄了姓名為“肖建鵬”(男,漢族,1976年9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為411628197609064214,住址為鹿邑縣試量鎮曹莊行政村曹莊村12號)的戶口。2012年12月3日,鹿邑縣公安局在接群眾舉報肖建鵬在辦理房產證時向受理部門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后,調查發現其在鹿邑縣公安局試量派出所補錄的“肖建鵬”戶口系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違規補錄。2013年1月25日,鹿邑縣公安局試量派出所按照規定將“肖建鵬”戶口注銷。
此外,經公安部門調查,2012年9月,“肖建鵬”曾因與合伙人發生打架糾紛接受鹿邑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王楓等辦案民警處理,由于其對案件處理結果不服,曾多次上訪。王楓現任鹿邑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指導員,從未在試量派出所工作過,與“肖建鵬”戶口被注銷無直接關系。
鑒于在“肖建鵬”戶口補錄過程中,鹿邑縣公安局試量派出所存在調查不細致、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鹿邑縣公安局決定給予戶籍民警李高立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戶籍民警陳景華行政記過處分;給予試量派出所所長姜璽龍行政警告處分;給予鹿邑縣公安局副局長劉政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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