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青島、太原4月15日電(記者丁先明田國壘)昨天,本報以《人大代表身份成了犯罪嫌疑人的“免死金牌”?》為題,報道了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遭遇的辦案困局:案件涉及山西省呂梁市文水縣人大代表王永安,雖然多次報請對其采取強制措施,但文水縣人大常委會不僅予以拒絕,而且要求公安機關匯報案情,致使案件偵辦陷入困頓狀態。
報道刊發后,近百家網站予以轉載,引發社會輿論強烈關注。對此,呂梁市委外宣辦工作人員回應稱,當天上午發現該輿情后,就將此上報給呂梁市主要領導,等待領導批復。
呂梁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李海珠告訴記者,他已注意到相關報道,并就此詢問了文水縣人大常委會。對方表示,3月底已就王永安涉案一事召開常委會進行表決,沒有批準對王永安采取強制措施的許可。
至于沒有批準許可的理由,李海珠表示,王永安是文水縣人大代表,不是呂梁市人大代表,記者要了解具體情況,應聯系文水縣人大常委會人事委進行采訪。
文水縣人大常委會人事委主任王京強在電話中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我們都是按照法律辦事的,不對報道做任何反饋”。至于沒有批準對王永安采取強制措施的法律依據,他表示不接受電話采訪,隨即匆匆掛斷電話。
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分局宣傳科負責人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證實,文水縣人大常委會沒有批準其報請對涉案代表王永安采取強制措施的許可,并已向警方發出公文函件。該負責人表示,函件只是說明了不予許可的結果,沒有提供任何不予許可的理由或依據。
談及下一步的打算,這名負責人表示,雖然目前不能對王永安采取強制措施,辦案困難比較大,但公安機關會繼續偵查,堅持偵破此案。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焦洪昌教授表示,人大常委會應該對其不予許可的決定作出解釋,“他們作決定肯定有依據,而且既然表示‘都是按照法律辦事’,那么,就應該說明他們依據的是哪些法律條款”,否則很難有說服力。
截至記者發稿時,呂梁市委外宣辦主任高麗萍告訴記者,她也在關注此事的進展,但目前沒有新的信息,一有情況,她會第一時間告知。
截至發稿時,王永安此前使用的手機號碼已經是空號,他依然處于失聯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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