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 因幼兒園的疏忽大意,5歲的女童萌萌(化名)在35℃的高溫下被鎖在校車內長達6小時。近日,經通州法院調解,幼兒園的經營者賠償萌萌8000元。
萌萌的家長稱,去年4月1日開始,他們將萌萌送至程女士的幼兒園就讀,每月入托費650元、班車費100元。去年8月1日上午7點半,程女士將萌萌接走,下午兩點左右,他們接到通知趕到醫院,得知因程女士及幼兒園工作人員嚴重失職,導致萌萌在35℃左右的高溫天氣下,關在密閉校車內長達6小時,經診斷為中暑、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多臟器損傷。時至今日,萌萌因害怕咬傷的左手拇指咬痕仍未痊愈,肝功能指標異常,需繼續檢查和治療。
萌萌的家長認為,程女士行為給萌萌及父母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和極大的痛苦,萌萌至今不敢去上幼兒園,他們起訴要求程女士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9萬余元。
經法庭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除程女士先行支付的醫療費等費用外,再賠償萌萌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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