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南寧3月18日電(記者李斌)廣西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3月17日通報,該院對柳州市原第四人民醫院院長于向前涉嫌犯受賄罪一審判決生效。于向前因犯受賄罪,日前被柳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
于向前,男,現年55歲,原柳州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今年1月20日,于向前被指控在藥品、醫療器械采購及藥房托管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收取現金、銀行卡及轉賬的方式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11萬元。
公訴機關對于向前的主要指控有:
2005年8月份,柳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在購買CR機時,公司負責人為感謝于向前的關照,送給其人民幣5萬元現金;2007年,醫院向這家公司購買一臺CT機,普康公司送給于向前人民幣10萬元現金。
2007年6月份,于向前欲購買商品房并急需用錢,一直給柳州市第四人民醫院供藥的藥商闕某某得知此事后,送人民幣10萬元給于向前。
2009年5月份,廣西匯通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為能夠成功托管第四人民醫院藥房業務,送給于向前20萬元現金。從2010年至2012年三年期間,匯通公司每年春節每次送給于向前人民幣15萬元現金,三年共計人民幣45萬元。于向前全部占為己有。
法院認定,于向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因其有自首行為,且親屬已代其退贓人民幣111萬元,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于向前未提出上訴。
原標題:柳州一醫院院長采購醫療器械藥品受賄上百萬獲刑7年
原文鏈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3/18/c_119818682.htm
稿源:新華網
作者: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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