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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內一翡翠店拖欠兩員工工資及華聯新光百貨有限公司租金,被判賠償后拒不執行。
昨天上午,朝陽法院執行一庭執行法官趕赴故宮,對該翡翠店強執查封,共扣押244件玉器及石頭掛件,店面標價約380萬元。
>>執法現場
380萬珠寶查封扣押
昨天上午8點30分,3名法官及法警便來到故宮博物院北門,欲進故宮對北京瑩瑋雅集珠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瑩瑋雅集)開設在故宮商店絳雪軒內的一玉器店進行查封。因事先未料到有大批媒體前來報道,故宮方面緊急磋商兩個多小時,記者們才獲準入內。
上午11點多,在故宮一工作人員帶領下,記者隨法官進入故宮內萬春亭西南側一故宮商店內,這家店仍有一名店員在營業,10余個展臺內擺放著各式翡翠吊墜、手鏈、掛件等飾品。
隨后,法官、法警一一將翡翠飾品清點登記,并進行查封扣押,共扣押各類翡翠、石頭飾品244件,店面標價約380萬元。“我們會立即啟動程序,對扣押物品進行評估、拍賣,拍得款項用來償還申請執行人”,法官說。
據了解,原定由故宮保存的查封品,因故宮不再接受保存,朝陽法院又無保存條件,最后協商暫由申請執行人華聯新光百貨有限公司保管。
>>案件回放
欠款近130萬拒不執行
拖欠工資
今年40歲的王女士在瑩瑋雅集公司做了6年的財務工作。
2013年5月,在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后,王女士向朝陽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公司裁決,賠償其拖欠工資、加班費等約10余萬元。
去年11月,朝陽法院判決瑩瑋雅集賠償王女士10余萬元。連同另一名員工,瑩瑋雅集公司應向兩名員工支付20萬元。
拒付租金
華聯新光百貨有限公司與瑩瑋雅集珠寶公司曾簽訂有兩份專柜合同。
2013年3月,瑩瑋雅集珠寶公司撤出該百貨公司時,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對價及費用100余萬元,且未將場地恢復原狀,導致該百貨公司支付撤場費用5萬余元。
后經朝陽法院判決,瑩瑋雅集珠寶公司需支付百貨公司104萬余元。
京華時報記者張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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