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友“龍少09”發的帖子中曝光的招錄文件
7日中午,溫州當地一知名論壇上,一篇關于龍灣區“蘿卜招聘”的帖子引起了網友強烈關注。
帖子稱“龍灣區政府發文件、撥專款,錄用副科級領導子女”,并配有龍灣區三個部門聯合發的文件及被錄用人員名單,這份名單非常詳細,包括領導干部的姓名、職位,以及他們的子女的姓名、學歷和聯系方式等。至昨日晚上6點,該帖子的點擊量已達到13000余人次,跟帖回復有140多人。
記者發現帖子上的政府文件是2003年發的,到現在已經有10年了,那文件是否是真實的?招聘一事又是否屬實?昨日,記者進行了調查。
網友曝料
三個部門聯合發文,為干部子女解決工作
這篇曝光帖,是網友“龍少09”所發。帖子中所配發的文件為“溫龍人勞[2003]8號”。
該文件由龍灣區委組織部、人事勞動局和監察局聯合發文。文件分為兩部分,分別為《關于考錄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子女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和《關于要求劃撥考錄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子女專項經費的請示》(以下簡稱《請示》)。
其中,《補充規定》明確“高校在讀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子女可列為這次報考對象;如果錄取為(2003年)畢業的,在畢業后辦理錄用手續,非2003年畢業的,須在2003年8月31日前辦理錄用手續,并在錄用單位正常上班,否則取消。”
而為了考錄這些副科級領導干部子女,龍灣區人事勞動局還專門向區政府申請劃撥專項經費。《請示》報告上寫明:“報考總人數為60人,經測算,總費用需18000元。”
記者求證
考錄文件是真的,組織部稱發文流程正常
曝光的這份“溫龍人勞[2003]8號”文件到底是真是假?昨日上午,記者找到了龍灣區委組織部,對于這份網友曝光的文件,常務副部長潘文漢直言不諱地說:“文件是真的。”潘文漢說,這件事是2003年辦的,當時他自己還是個科員,不是經辦人,具體的細節不是很清楚,可三個部門聯合發這份文件是真實的。
據他介紹,文件是按照正常的流程辦理的,在發文件前,當時勞動局一定是先打報告給區委區政府,得到同意后才聯合發了這樣的文件,至于具體是怎么操作的,勞動部門會更清楚些,可時間都過了10年,當時的局長都換了。
據潘文漢介紹,以前事業單位錄用人,在監管查處方面不如現在嚴格,有頂替崗位的,還有家屬工,2003年龍灣區副科級以上干部要求安排子女就業的人蠻多,采用這樣的錄用辦法在當時算是個好舉措,不過2006年后,人事錄用就嚴格多了,是逢招必考。
至于這樣招錄否涉嫌違紀違法,潘文漢告訴記者,最多只能算打“擦邊球”,不能以現在的眼光看10年前的事情。
昨日,記者還從龍灣區人才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潘源源那里了解到,2003年的那次考試,報考的人數有55人,經過資格審查,參加考試的人數有50人,通過考試、體檢、考察最后錄用了22人,都是事業編制。
區委宣傳部
當時公開招聘制度尚未健全
針對此事,昨日,龍灣區委宣傳部也向記者發來了情況說明:
“2007年前,由于當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尚未健全,各地事業單位進人方式多樣,事業單位公開招錄工作處于逐步完善之中。龍灣區于2003年1月組織了一次科級干部子女公開考錄工作,共有55人參加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50人,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形式,最終擇優錄取了22人。
“2007年省人事廳出臺《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后,我們嚴格按照規定,實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每年都組織2-4次,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發布招聘公告,公開接受報名,嚴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區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但隨后,記者向當地人事部門了解到,雖然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是2007年出臺的,但2003年的時候也沒有規定允許政府部門為干部子女招聘開綠燈。
律師觀點
做法顯失公允,涉嫌違法違規
“此事看似符合程序,實際上不僅背離政府誠信,也有違法律法規,屬作弊行為,人事部門發布的類似紅頭文件是一種濫用職權的行為。”浙江藍匯律師事務所吳建勝律師表示,“蘿卜招聘”這種量體裁衣的錄用方式是計劃經濟下遺留的產物,嚴重破壞了人才選拔、公平競爭的普遍準則,與當今法治社會已形成鮮明的對立,顛覆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遍認知,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我國關于公開招考的制度規范并不缺乏,當前的癥結是“不缺制度缺執行”。因此,建立對于在招聘過程中法律、政策執行的監督勢在必行。如對招聘崗位條件的設置,應組織專家論證或聽證,并設定最低分數的控制線。對錄用人員的信息予以公布,并廣泛征求意見,有發現“蘿卜招聘”或其他違規行為的,一律予以辭退。(記者謝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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