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網北京12月27日電(高澤華)河北保定市安新縣圈頭鄉劉老根、夏鳳各夫婦稱,18年前,他們出生11天的女兒因超生被鄉政府派人強行抱走,至今仍無下落。日前,劉家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決被告安新縣政府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人民網記者從劉氏夫婦長子處得知,他們得到通知,此案將于今日10時在高碑店法院公開宣判。
記者在采訪劉老根夫婦長子劉領群時,詢問他們對今日宣判結果是否有期待。劉領群表示,他們已經商量過了,無論宣判結果如何,這件事都要追下去,“一定要看到妹妹”。
新聞回放:
1995年5月28日,夏鳳各夫婦生下第3個孩子,是個女兒。據劉老根回憶,當年6月8日下午,兩名婦女來到家中將孩子抱走。18個年來,劉家人尋遍附近村子,均未找到孩子,也曾無數次找鄉政府追問孩子的下落,從未得到過答復。
據劉老根稱,時任圈頭鄉副鄉長尹某提出要抱走孩子送人,讓他回去后聽從鄉派出所臨時工夏金成安排。在此前接受采訪時,尹某對于上述說法予以否認。夏金成則表示,1995年6月7日晚上,鄉領導找到他,讓他去做劉家的工作,把孩子送出去,不占鄉里的計生指標。隨后夏去了劉家,轉達了鄉領導的意思,遭到夏鳳各反對,他只能回到鄉政府向幾位鄉領導匯報。第二天就有兩名婦女到了劉老根家,將孩子抱走,留下400元錢。
2003年,劉老根夫婦以行政行為違法為由,將安新縣圈頭鄉政府告上法庭,后被安新縣法院駁回。此外,安新縣人民檢察院也曾就此事于2005年對包括尹某、張某(時任圈頭鄉副鄉長,被劉家指認參與此事)和夏金成涉嫌玩忽職守一案立案偵查,終因“證據不足”撤案。
在通過法院起訴、檢察院調查均無果后,劉家于2012年12月15日得到保定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責令下級安新縣政府15日內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安新縣政府隨后給劉家寄出了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以縣政府機關不掌握相關信息為由,讓劉家去問圈頭鄉政府。
10月22日,劉老根的兒子劉領群及案件代理人林峰律師來到安新縣法院,遞交了行政訴訟起訴書,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安新縣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開義務,要求明確告知圈頭鄉人民政府1995年6月8日對原告處罰的信息,以及被處罰的女兒送養及收養情況。
劉氏夫婦12月下旬收到圈頭鄉政府《不予賠償決定書》。此前,據劉領群介紹,他們曾向圈頭鄉政府提交申請,要求對方賠償其各項損失159萬余元。
劉家提起的行政訴訟被移至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12月27日,此案在高碑店市法院公開宣判。
政府部門領導人簡歷
各省歷屆省委常委名單
全國政府各部門人事變動公告
時政熱點資訊信息
最新政府采購信息
最新政府中標信息
最新政策法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