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生證發放也“擺烏龍”:廣西武鳴縣的一對年輕夫婦在成功懷孕后,卻被衛生部門發現準生證為工作人員失誤所錯發而將其收回,這對夫婦由此陷入尷尬。武鳴縣就此回應稱,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已對當事人表示誠懇道歉,將積極采取補救措施;縣紀檢監察部門成立專門調查組對此進行調查。
武鳴縣委宣傳部20日晚間通報,當事夫婦唐某某與羅某某于2006年育有一子。唐某某家中姐妹四人,并不符合生二胎條件。由于鎮計生服務所辦證員對新條例內容理解不深不透,仍按照舊的計生條例于2013年6月14日通過了唐某某夫婦的申請。10月,曾某某在整理檔案時,發現了錯誤,于次月收回已辦理的《二孩生育證》。
對此,武鳴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表示,對此事給唐某某夫婦造成的影響表示誠懇道歉,將組織人員登門協商處理相關問題。
武鳴縣委宣傳部同時通報,已經由縣紀委監察部門牽頭成立了這一案件的專門調查組,將對事實再次進行核實調查,如發現確實有違紀違法行為的,將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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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了準生證孩子還能不能生
自己完全沒有過錯,卻面臨著要么把孩子生下來接受罰款,要么流產的尷尬選擇。羅先生和妻子的尷尬經網絡披露后,引起了網友激烈討論。
廣西全德律師事務所律師鐘宏斌說,政府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代表了政府,計生工作人員在發放準生證時出現失誤,政府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鐘宏斌提醒,這一事件中,羅先生和妻子本身沒有什么過錯,過錯在政府方,如果政府相關部門出面要求終止妊娠,“如果對孕婦身體造成損害,政府就要賠償;沒損害也應該適當給予人道主義補償。”
“政府部門的失誤決不能讓百姓買單。”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夏學鑾說,相關政府部門在羅先生妻子懷孕后再將準生證收回,“是非常不合適的。”夏學鑾認為,既然錯誤已經造成,政府部門就應當承擔相應后果,“允許對方將孩子生下來”。
廣西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副所長羅國安也認為,既然是政府工作人員的錯誤,政府就該承擔相應的糾錯成本,不應將后果轉嫁給無辜百姓。
到底羅先生的孩子還能不能生?截至記者發稿時,這一問題當地相關部門還沒有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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