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日常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
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我們作
為浙江萬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現對公司與諸
暨萬強新增關聯交易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新增201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事項是公司因正常的業務需要而進行的,并
根據市場化原則運作,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公司股東利益
的情形。該關聯交易事項的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決
策程序合法有效,關聯董事在審議該關聯交易議案時回避了表決。
獨立董事: 王澤霞 章程 郭孔輝
2013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