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3
中油金鴻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全資子公司對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獨立意見
中油金鴻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召
開了,第七屆董事會 2013 年第八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公司全資子公司對子公司
提供擔保的議案》。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
司治理準則》、《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中國證監發[2005]120
號)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獨立董事,
對公司第七屆董事會 2013 年第八次會議審議的《公司全資子公司對子公司提供擔
保的議案》進行了認真的調查和核實,現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擔保對象張家口應張天然氣有限公司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對其具有絕
對控制權,且張家口應張天然氣有限公司資信狀況良好,擔保風險可控。其貸款
主要用于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與項目建設,公司對其提供擔保不會損害公司
的利益。
2、公司全資子公司對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行為符合《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
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基于我們獨立、客觀的判斷,上述擔保行為不會損害公司利
益,不會對公司產生不利影響,同意該擔保事項。
獨立董事:趙景華、方勇、王剛
201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