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山東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
獨立意見
我們作為山東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根
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
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
規章制度的規定,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和投資者負責的
態度,秉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
的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解決暫時的
流動資金需求,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符合維護公司發展
利益的需要,符合維護全體股東利益的需要。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
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
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
時補充流動資金,內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
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關于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募集
資金使用的通知》等相關法規的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同意使用閑置
募集資金中的5000萬元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期限不超過六個月。
獨立董事:馮圣玉 王玉亮 秦懷武
201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