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12-21
證券代碼:002236 證券簡稱:大華股份 公告編號:2013-056
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國債逆回購投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召
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國債逆回
購投資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20,000 萬元的自有資金進行國債逆
回購投資,具體情況如下:
一、投資概況
1、投資目的:合理利用閑置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2、投資額度:投資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20,000 萬元。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
循環使用。
3、投資品種: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符合條件的品種。
4、投資期限:自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5、資金來源:公司自有資金。
6、決策程序:該項議案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投資額度在董事會決策范圍
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本次對外投資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屬于《中小企
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30 號:風險投資》規定的風險投資行為。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實施細則》(2012 年 12 月),債券質押式回
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人在將債券質押并將相應債券以標準券折算比率計算出的
標準券數量為融資額度向交易對手方進行質押融資的同時,交易雙方約定在回購
期滿后返還資金和解除質押的交易。其中,質押債券取得資金的交易參與人為融
資方(正回購方),其對手方為融券方(逆回購方),標準券是指可用于回購質押
的債券品種按標準券折算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資的額度。標準券折算率,是
指各債券現券品種所能折成的標準券金額與債券面值之比。
二、投資的收益、風險與內部控制措施
1、國債逆回購投資收益
由于國債逆回購利率遠高于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國債逆回購投資具有明
顯的收益性。
2、國債逆回購投資風險
公司進行國債逆回購相當于按照約定的利率,將資金出借給國債持有人(即
融資方),對方將國債抵押給交易所,由交易所撮合成交,成交后公司不承擔國
債價格波動的風險,投資收益在成交時即已確定,因此交易不存在市場風險。交
易到期后系統將自動返還資金,如交易對方(融資方)到期無法歸還資金,結算
公司會先墊付資金,然后通過罰款和處理質押國債等方式向融資方追訴,因此交
易也不存在信用風險。綜上所述,國債逆回購投資不存在資金損失風險。
3、內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將結合生產經營、資金使用計劃等情況,在授權額度內合理開展
國債逆回購投資,并保證投資資金均為公司自有資金。
(2)公司財務部為國債逆回購投資的具體經辦部門,財務部負責人為交易
的第一責任人。
(3)公司內審部為國債逆回購投資的監督部門。內審部負責審查國債逆回
購投資業務的審批情況、實際操作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及收益情況等,督促財務
部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并對賬務處理情況進行核實。內審部負責人為監督義務的
第一責任人。
(4)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
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5)公司證券投資部負責根據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投資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進行國債逆回購投資是為了合理利用閑置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目前,國債逆回購交易共有 1、2、3、4、7、14、28、91、182 天 9 個品種,
由于其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較高的特點,將暫時閑置的自有資金投入于
國債逆回購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利用效率,且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
正常進行。另外,公司也會根據自身實際需求適時尋求良好的交易時機以及回購
品種,保證收益的同時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資金不被占用,對公
司未來財務狀況及公司生產經營將產生積極影響。
四、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真審議了《關于使用自有資金進行國債逆回購投資的議案》,
并結合公司目前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內控制度等情況,發表了如下意見:
公司內控制度較為完善,內控措施和制度健全,公司目前經營情況良好,財
務狀況穩健,在保證流動性和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適當進行國債逆回購投資有利
于提高公司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資金收益,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造成
不利影響,符合公司利益,不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因
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20,000 萬元的自有資金進行國債逆回購投
資。
特此公告。
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