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高三學生刺死班主任 – 樂思網絡輿情監測,快全準! http://www.galou.cn/wp Thu, 16 Nov 2017 05:21:43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5.18 湖南沅江高三學生刺死班主任事件輿情分析 http://www.galou.cn/wp/article/14175 Thu, 16 Nov 2017 13:17:59 +0000 http://www.galou.cn/wp/?p=14175

 

一、輿情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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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4時許,沅江市三中某班學生羅某杰(男,16歲,沅江市草尾鎮人)與班主任鮑某(男,47歲,沅江市陽羅洲鎮人)發生爭執,羅某杰拿出隨身攜帶的彈簧跳刀刺傷鮑某,鮑某隨即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羅某杰已被公安機關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事件發生后,沅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公安部門迅速偵破案件,公布事件結果,依法依規處理;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深刻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學生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導,加強安全防范和監管,嚴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工作。
目前,相關部門正在現場積極有序地做好事件處置工作。

事件發生后,也是迅速上了頭條,網友對此也非常關注。對于學生與老師之間的關系,教育的方法,再次成為討論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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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樂思軟件輿情監測大數據

1.地域輿情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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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沅江一高三學生刺死班主任事件”地域輿情的分布中,輿情熱度最高的省份是湖南省,地域輿情呈現紅色高亮顯示。由于此次事件的發生地在湖南沅江,所以地區湖南省地域輿情熱度最高,目前相關發文已經超過3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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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輿情構成媒體類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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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輿情媒體構成類型中,排在第一的是新聞,數據127條,占比34.05%,其次是微博,數據83條,占比22.25%,排在第三的是微信,數據50條占比13.4%。主流媒體成為此事件的主要傳播和構成媒體,網絡媒體是網友們重要的討論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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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網站報道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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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聞網站報道排行榜前TOP10中,排在第一位的新浪微博,數據為62條,是這次事件主要的網友熱議平臺,排在第二第三的是微信和百度貼吧,數據分別為4925條。除此之外,今日頭條搜狐網360新聞、新浪新聞、搜狐公眾平臺都是此次報道的重要的新聞來源網站

三、輿情熱議

 

1.媒體聲音:

湖南沅江一學生殺死班主任:老師格外的關愛被當成麻煩——封面新聞

沅江殺師學生:覺得老師太嚴厲了——中華網

悲劇!16歲高三學生突然刺死班主任 社會反思將深入到哪——新藍網

成績優秀的“好學生”刺死偏愛他的班主任!為什么? ——搜狐網

湖南學霸殺恩師,教育到底是不是背鍋俠?——今日頭條

高三學生刺死班主任丨最好的教育是先成人再成才!——今日頭條

16歲少年持刀刺死班主任,教師也成高危職業? ——搜狐網?

“尖子生刺殺班主任 ”折射錯位的教育觀——多彩貴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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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網友聲音:

“沅江三中尖子生刺死班主任”,孩子除了成績,還有更重要的要學! ——優寶媽育兒經

高中生刺死班主任:考第一的孩子還缺教育? ——小宣讀世界

高三學生刺死班主任,背后的教育缺失令人深思——青島新聞網教育

變態教育“惡之花”:沅江三中一學生用刀刺死班主任。——平湖春曉

“優秀學生”刺殺“優秀老師”,是怎樣的悲劇——新京報評論

湖南沅江三中鮑芳老師錯過了好幾次不死的機會——李永濤

16歲尖子生26刀刺死班主任:我們親手把孩子養成了禽獸! ——衡水高中生家長

 

四、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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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某構成犯罪是肯定的,但他不滿18周歲,按照法律規定不會被判處死刑。”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琦告訴記者,未成年人作為一個特殊主體,我國法律對其有特殊保護。

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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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輿情應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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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1.需及時發現網上負面消息,收集分析,準確把握事件的發展趨勢(建議使用輿情監測系統監測,如:樂思網絡輿情監測系統)

2.在事件剛開始發生時主動快速查清事實、了解真相,并組織人員快速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3.需及時網絡上發布相關消息公布事件真相,及時處理事件并信息透明化。

 

個人:

1.要有冷靜客觀的判斷,積極參與討論。

2.關注事件最新進展,多從不同角度思考,能提出自己個人的觀點。

六、輿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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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起案件的起因,學校管理者認為,學校已經很多年沒有專門的心理輔導老師了。但竊認為,沒有心理老師當然是個重要因素,卻未必是該案發生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還是在于,我們的教育管理理念和評價標準有問題。

教育工作者應該對受教育者體察入微,去了解他們真實的想法,而非管理與被管理者的角色設定。現在的受教育者已日益多元化,我們不能再按照同樣的標準和路徑,去要求有不同追求的現代學生。正如有教育學者說的:“尊重每個受教育者的選擇,在合理范圍內盡可能讓受教育者在自然狀態下發展,就是最好的教育。”

在該案中,涉事學生的問題不言而喻,等待他的,也會是法律制裁。但個中某些教育理念也亟待正視:他們會以成績為關切程度的原點,所謂“好心”往往也來自主觀臆斷,到頭來,難免受到學生內心的抵觸乃至反抗。而這種弦繃到最緊時,可能就會衍生悲劇。

本質上,這也是種教育關懷的供給與需求失衡,這種失衡,是反思這類悲劇時無法回避的現實遺憾。(摘自新京報快評

學生與教師之間的關系一直都是人們探討的話題,這次事件發生后更是引起輿論嘩然,網友討論非常熱烈,也有人對其進行了深層次的分析解讀,但更重要是實踐,教師的思想,教育的方法都是需要好好反思和做出與時俱進的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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